记者 刘凯平
(资料图片)
4月23日,济宁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22年以来济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情况。
2022年以来,济宁法院系统强化“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司法保护主导作用,扎实开展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妥善处理各类知识产权纠纷,为济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立足审判职能
服务保障创新发展
全市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主导、严格保护、分类施策、比例协调”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政策,以“精品审判、精准服务”为奋斗方向,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优势,依法公正高效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服务大局成效显著。
2022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一、二审知识产权案件1218件,其中民事案件1198件,刑事案件20件,同比增长17.12%;审结1205件,其中民事案件1190件,刑事案件15件,同比增长13.68%,结案率98.93%,创历年新高。整体呈现出“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民事案由相对集中、新型疑难问题频出”的特点。在案件数量持续增长的态势下,全市法院攻坚克难、深挖潜力,最大化地实现了知识产权审判的“质效双优”,各项审判指标稳居全省前列,助力济宁在优化营商环境和知识产权工作考核中取得了优异成绩。
始终坚持对知识产权犯罪采取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危害社会安全、群众健康的知识产权刑事犯罪,充分发挥刑事审判的震慑力,共审结刑事案件15件,对44人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判处罚金合计450余万元。嘉祥法院审理的田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案,田某为谋取非法利益,未经商标权人许可,使用其购买的含有“马爹利”“芝华士”“轩尼诗”等商标的包装材料和原料酒灌装假冒注册商标洋酒,并销往南京、宿迁、靖江、无锡、连云港、重庆等地进行营利,非法经营数额高达130余万元。嘉祥法院判处田某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该案的审结对整治食品领域质量安全隐患、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具有重要作用。
全市法院坚持激励创新、守正创新的价值导向,持续加大对知名商标、著作权的司法保护力度,注重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尤其加大对故意侵权、恶意抢注、重复侵权等行为的惩治力度。为细化落实、规范适用惩罚性赔偿,济宁中院出台《关于知识产权民事侵权纠纷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指导意见(试行)》,曲阜法院审结济宁首例惩罚性赔偿案件。在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诉被告邹城市某餐饮娱乐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一案中,被告因侵权被法院裁判承担责任后,再次实施相同的侵权行为,侵权故意明显,曲阜法院依法、准确适用惩罚性赔偿,根据被告的侵权情节,依法对被告适用一倍的惩罚性赔偿,彰显了全市法院持续优化知识产权法治环境的坚定决心。
知识产权作为国家发展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核心要素的作用日益凸显,全市法院始终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原则,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法院部署要求和文件精神,妥善谨慎处理重大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努力营造公开透明的法治环境和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审结涉及美、英、法、德、日、韩等多个国家知识产权案件63件,平等保护“PUMA”(彪马)“PRADA”(普拉达)“PaulFrank”(大嘴猴) “NATURE REPUBLIC”(纳益其尔)等多个国际知名品牌和商标,打击了侵权假冒行为,有效提升了外国当事人对我国司法环境的信任度,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国际市场秩序,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创新工作机制
构建知产保护格局
继续推进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济宁高新区法院取得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后,济宁目前共有三家基层人民法院集中管辖知识产权一审案件,知识产权审判布局更加科学、合理。全市法院致力于推动知识产权纠纷前端化解,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作用,构建“法院+特邀调解员”的诉前调解工作机制,深入推进诉源治理。2022年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调解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786件,成功调解596件,既减轻了审判压力,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最大限度地满足了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司法需求。
积极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办案向“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发展,从指尖立案、互联网庭审到智慧执行,知识产权网上办案拓宽了司法为民渠道。全市法院通过知识产权案件繁简分流,强化“要素式审判”“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一审民事案件审理周期缩短至20余天。曲阜法院制作了《审判要素表》,近三年内出具要素式审判文书100余份,高新区法院2023年第一季度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达35.85%,达到了公正和效率并重的司法效果。嘉祥法院积极探索微信“一案一群聊”的调解模式,构建“隔空调解室”,为当事人提供24小时法律服务,全面提升了便民利民司法服务水平。
加强与市场监管局、公安局、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的协作联络,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与市场监管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意见》《关于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济宁市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告知制度》等多个文件,合作开展“在线调解+司法确认”18件,进一步完善了知识产权保护体系。高新区法院与高新区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作的意见》,在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办案协作机制、学习交流机制、宣传配合机制等方面全面达成协作共识。
树立能动意识
提升司法保护影响力
全市法院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16次,先后组织法官30余人次到源根石油、金山生物、中艺橡塑等知名企业走访调研,深入了解企业司法需求,提供精准司法服务,助推企业创新发展。曲阜法院组建法律宣讲团队,到邹城市千泉家具城、曲阜市佳美家居广场等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题讲座,助力商户提高规范经营理念和侵权风险防范能力。为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高新区法院制作了《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手册》,累计向企业和市民发放1300余册。全市法院累计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17条,解答企业和群众疑问260余人次,进一步提高了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营造了浓厚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
济宁中院连续多年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知识产权审判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积极开展庭审直播,扩大知识产权审判影响力。在日常审判中,注重选取当地影响较大、贴合群众生活的知识产权典型案件,以视频、漫画等图文并茂的形式各类主流媒体发布。高新区法院为推动知识产权阳光司法、传播知识产权法治理念,在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中,进行现场庭审直播并邀请人大代表、检察机关现场观摩庭审,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大大增强了司法裁判的社会效果。
高度重视理论调研工作,并将其作为提升审判质效、加强业务指导的重要推手。济宁中院组织撰写的《知识产权案件“三合一”审判之刑事指控体系的调整》被评为“全省法院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二十周年精品调研成果”,审结的王某侵犯商业秘密案入选“全省法院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二十周年精品裁判文书”。济宁中院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的探索被《民主与法制》专题报道。高新区法院撰写的《济宁高新区法院分析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三方面特点》被省法院《今日信息》采用、发布。
知识产权审判担负着保护知识产权,激励自主创新的重要职责使命。下一步,济宁法院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大局意识,自觉把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置于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中谋划思考,把能动司法贯穿新时代、新发展阶段审判工作始终,深入贯彻落实济宁市人才科技创新发展大会会议精神,持续全面推进最严格司法保护工作,不断优化创新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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