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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恒大地产公告称,预计无法于2023年4月30日前披露2022年度审计报告及2022年公司债券年度报告。
公告称,公司应于2023年4月30日前披露2022年度审计报告及2022年公司债券年度报告。
4月7日,恒大地产与新聘任审计机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签署《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由利安达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同时利安达自《审计业务约定书》生效之日起开始履行相关职责。
恒大地产表示,由于自2021年下半年以来,公司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审计机构增加了大量额外的审计程序,根据公司目前掌握的资料,预计无法按期完成审计程序。受此不利影响,公司预计无法于2023年4月30日前披露2022年度审计报告及2022年公司债券年度报告。
“截至目前,公司正积极推进审计工作,公司将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快披露2021年度审计报告及2021年度公司债券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及2022年公司债券中期报告、2022年度审计报告及2022年公司债券年度报告。”
每经记者 黄婉银 每经编辑 陈梦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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